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新余学院转型发展工作方案》(余学院党字〔2014〕号)文件要求及学校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快我校专业建设步伐,彰显特色专业群优势,带动学校整体专业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提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综合办学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一批校级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级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范围以《新余学院特色专业群建设指导意见》(附件1)中第五点第一条项目申报为准。
二、立项程序
1.各二级学院在认真学习《新余学院特色专业群建设指导意见》精神后确定申报项目,填写《新余学院特色专业群申报书》(附件2),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初选立项名单。
3.批准立项。初选名单由学校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批准立项
4. 批准立项的特色专业群负责人填写《新余学院特色专业群建设任务书》(附件3),作为学校与项目组建设“合同书”执行,在建设周期内作为学校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的依据。
三、申报材料报送及其它
1.2015年1月6日前,特色专业群负责人填写《新余学院校级特色专业群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xyxyjyk@163.com邮箱。
2.本文附件不印发,特色专业群建设申报的附件可通过教务处网站(http://218.64.252.139:93/)“下载中心”栏目查询和下载。
附件:
1.新余学院特色专业群建设指导意见
2. 新余学院特色专业群建设申报书
3. 新余学院特色专业群建设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