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强化教学互动、健全教学信息反馈系统、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近期开展教师评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对象:全校所有班级学生。
二、参评人员:本学期所有理论课程、独立开设的实验课任课教师。
三、教师评学时间: 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四、评学方式
各任课老师填写“新余学院教师评学表”(见附表1)。
五、工作安排
1、承担了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都必须进行评学,承担了不同班级(包
括平行班级)授课任务的教师要分开独立评学,合班上课班级只评学一次,并将“教师评学表”于12月11日前交业务关系所在学院保存,并作为原始数据以备本科合格评估检查。
2、各教学单位收集、汇总本院老师评学表,并将汇总数据填在附表2中于12月15日前将电子稿发至教学质量科邮箱:xyxyjxzlk@163.com。
3、教学质量科汇总各教学单位评学数据后,按照“学生所在学院”依次筛选,并于12月18日前将数据重新发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算出各班平均“教师评学”得分,填在附表3中,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月22日前交于教学质量科。
六、具体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评学工作,成立“教师评学”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教师评学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数据统计。同时希望老师们对所带的教学班予以实事求是的评价。
2、希望各教学单位以本次教师评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表:1、新余学院教师评学表
2、**学院“教师评学”科目评价得分汇总表
3、**学院“教师评学”班级评价得分汇总表
新余学院教务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