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2014年12月1日上午1、2节课,外聘教师付丽灵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调课,经师范学院核查,情况属实。根据学校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付丽灵老师的行为已构成教学事故。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肃教学纪律,学校决定对付丽灵老师在全校进行通报,并扣除岗位津贴400元。
希望广大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本着对学生及教学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教学工作,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杜绝教学中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广大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常规教学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力度,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切实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特此通报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