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满足社会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为学生开辟学业发展空间,根据余学院发[2013] 9号《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8年9月开设2018级本科生双学位、辅修专业(以下称第二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2018级本科学生。
一、拟开设专业及收费标准
开办学院
| 第二专业
| 授予
学位
| 双学位人数
| 辅修专业人数
| 收费标准 双学位/辅修专业(元)/学年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50
| 50
| 2940/1470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
| 50
| 50
| 2800/1400
|
软件工程
| 工学
| 50
| 50
| 2940/1470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工学
| 50
| 50
| 2940/1470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工学
| 50
| 50
| 2940/147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45
| 20
| 2450/1225
|
商务英语
| 文学
| 45
| 20
| 2450/1225
|
经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80
| 30
| 2660/1330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50
| 20
| 2660/1330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60
| 20
| 2660/1330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 30
| 140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 30
| 1470
|
艺术学院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40
| 40
| 2450/1225
|
二、修读条件和对象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
2.第一学期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首次考试没有不及格,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欠费情况;
3.符合开办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特定招生条件;
4.申请修读双学位须跨学科大类,但普通类、美术类、音乐表演类专业不能相互之间跨招生大类修读。申请辅修专业可以不受学科大类限制。
5.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6.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2018级学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2019年5月31日
2、报名地点: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
3、报名程序:
(1)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并向主修专业学院提交申请表(见附件2)。
(2)主修专业学院、第二专业学院初审申请表,并签署意见盖章。
(3)辅修专业学院收齐申请表,进行汇总(见附件3),一并于6月3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此表电子稿发送至892327160@qq.com)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教务处审核。
(5)学校审定最终名单,并由教务处于6月底予以发文公布。
四、管理及收费
1、双学位学习时间一般为3年,辅修专业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
2、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辅修专业应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为30学分左右;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各专业培养计划详见附件4)
3、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编班以满20人的专业学校开班级授课,不足20人则插班学习;上课时间为晚上和双休日。(具体教学以各开设学院为准)
4、双学位、辅修专业培养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赣发改收费【2013】1075号))按学年交纳,缴纳两学年,未交费学生不得参加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若学生中途退出,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五、其它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见附件1)。
附件1 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doc
附件2 新余学院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 2018级本科生申请双学位、辅修专业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 新余学院2018年双学位、辅修专业招生简章.doc
教务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