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6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开设与规范化管理,现将《新余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指导意见》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附件1《新余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指导意见》
附件2《新余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表》
附件3《新余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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