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狠抓本科教育,规范实践教学,确保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各学院、教辅单位应根据专业教育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并按以下要求报送实践课授课安排表、实践课程汇总表、各类集中实习教学方案(汇总表)等实践教学表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践课授课安排 1)各学院、教辅单位应根据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制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践课授课安排表(见附件1),形成实践课程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类集中实践教学(各类课程设计、项目课程、实习、实训、美术写生、市场调查、音乐采风、音乐汇报演出、画展等)的开设应有详细方案(模板见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并形成本学期集中实践教学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方案一起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首次开设的实验项目必须组织相关教师进行预做,并根据《新余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指导意见》(见附件8)组织本学院专业教师进行论证,并填写附件6《新余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表》和附件7《新余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4)各类实践课安排必须以课时节次为单位,不得以时间以单位(如上午第1节-第4节,下午第5节-第8节,晚上第9-11节);安排分组时每组学生人数不得小于20人。 5)实践课程开课计划必须严格按照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制订,不得随意更改,确因需要更改的必须在实践课程安排前提前一周填写“实践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经学院、教辅单位负责人审核和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6)学期结束前,各学院、教辅单位应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实践教学工作,统计好本学期的实验开出率(见附件10)和三性实验情况(见附件11)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实践教学场所的准备 各学院、教辅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本学院的所有实践教学场所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的内容有:各实践教学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本学期开课所需实验耗材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台账;危险品管理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开放实验室运转情况是否正常等其它实践教学场所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确保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转。 3.所有的实践课必须要录入教务系统,同一门课程由2个以上老师担任,排课时必须在教务系统中体现。 4.由于教学需要,实践指导老师需借用教学仪器设备,必须履行书面借用手续,经二级学院、教辅单位负责人审核和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在本学期结束前必须归还。 5.各学院、教辅单位要不断完00善实践教学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内部流程。 6.开放性实验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教辅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根据《新余学院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办法》(附件9)加强开放性实验工作。 所有报表经实践教学科长审核,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3月11日前,将纸质稿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同时发至258022188@qq.com 邮箱。 附件: 1.新余学院实践课授课安排表 2.新余学院实践教学课程安排汇总表 3.新余学院各类实践教学方案 4.新余学院集中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 5.新余学院实践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6.新余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认定表 7.新余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8.新余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指导意见 9.新余学院开放性实验室管理办法 10.新余学院实验项目开设明细表 11.新余学院各专业实验开设率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