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学院教字〔2020〕2 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高等教育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助推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变轨超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8〕5号)和我校《新余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和培育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培育认定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规定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方式,结合学校专业实际需要进行项目培育建设。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属于教育部规定(教高厅〔2017〕4号)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范围,优先支持与我校现有学科相关性较强的分类。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优质资源应用于实验教学,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能力达到较高水平。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三、遴选与培育管理
1.项目遴选后请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求(参见附件)开展项目建设培育工作,学校将根据各项目建设成效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学校对本次遴选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将加强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交流。按照学校要求,对于遴选建设项目实行风险管理,给予3万元/项的启动经费支持,获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后学校将按30万元/项(含启动经费)持续建设。
四、遴选方式及安排
1.项目团队填写《2021年新余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1),提交各学院。
2.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将初评结果填入《2021年新余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
3.3月30日前,各学院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2021年新余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1份和各项目《2021年新余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一式6份,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学校我组织相关校内外专家开展评审,遴选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五、联系人
姓名:廖忠明 电话:15807908296
邮箱:258022188@qq.cn
地址: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一楼108办公室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doc
2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3新余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指标体系.docx
4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docx
5新余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管理办法.docx
6 2021年新余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x
7 2021年新余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