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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3年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集中受理的次数一般每年为2次(6月、12月),其余时间不办理结题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题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校级教改课题

1.《新余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

2.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参照省级的要求,一式二份)

3.课题申报书及研究成果复印件(主要为解决了什么问题、取得的成效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份)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上半年为6月10日,下半年为11月20日

(二)省级教改课题

1.课题主持人应按照以下顺序提供材料:封面、目录、课题申报书(提供盖有省教育厅课题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公章原件的复印件)、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成果(含《研究报告》)。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二份)。

2.研究报告(一式四份)

3.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上半年6月10日,下半年11月20日

二、凡是要办理课题变更事项的课题负责人,均须在课题正式结题前半年提出申请,并于每年的6月和12月分别集中受理相关申请,其余时间不受理。

三、请课题组掌握结题规范,严格按要求做好课题结题材料工作。

四、以上所有结题材料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用抽杆文件夹夹成册。所有课题结题均需提交成果原件,所有结题材料除成果原件外,均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xyxyjyk@163.com),邮件主题请按“xxx结题材料,结题人姓名”格式注明。课题结题材料所需表格均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五、课题结题产生的费用由项目组自行承担。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相关文件及表格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