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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表彰我校在提高教学质量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果的个人和集体,鼓励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并为新一轮省级、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做好准备工作,决定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申报内容和范围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我校教师、教学管理干部和教学辅助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奖励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已取得明显成效的教学成果。

2.成果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工,一般应有连续三年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成果须署名新余学院,且系在我校工作期间完成的。与校外合作完成的成果,我校必须是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

二、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基本要求

1.此次申报的教学成果一般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已经申报过校教学成果奖并获奖的项目如要向省级推荐,本次一并申报, 原则上获得校级一等奖的成果才能被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2.教学成果要注重实用性,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要空泛。要能够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3.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同时每个人(以教学成果主持人身份)只能申报一项。

三、成果申报

1.申报材料包括:

1)《新余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纸质1式3份及电子版)和支撑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2)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纸质1式3份及电子版)、成果支撑材料1份,成果为教材的,须提供教材样书1本(套)。

2.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请按《新余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3)要求填写、组织材料。

四、时间要求

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对申报书进行全面审核,由院领导签署意见后盖章,于2012年6月8日前将拟申报的教学成果(同时提供电子版,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提供附件材料)集中报送至教学研究科,并提供学院申报汇总表文稿1份(附件2)。

五、评审与奖励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各奖项分别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联系人:吴婷,联系电话:6666036,电子信箱:xyxyjy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新余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2012年新余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3:《新余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