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全面修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调整课程规划。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新余学院关于修订、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2版)》及相关附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组,陈裕先同志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徐云同志任副组长,工作组下设编制、审核两个工作小组。编制组由黄勇(组长)、罗双根、吴玉华、廖丽琴、付帮峰、李莅、胡浩、吴婷组成,审核组由廖卫兵(组长)、刘君君、徐理组成。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可由3~5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的编写工作并协调跨学院、跨专业的有关工作;各专业要成立培养方案编写小组,由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
二、修订、制定范围
学校已设置的所有本科专业(包括今年拟申报的6个本科专业)。
三、工作程序
1.教务处已组织专家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前期调研,提出部分公共课程的开设意见,提供给各个专业修订培养方案时参考。
2.各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中学科专业基础课程设置工作由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专业教研室主任共同负责,需组织本学院所有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参与本科生培养的有关教师和工作人员参与调研和讨论。
3.各二级学院方案编写小组组长按照教务处下发的修订、制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要求,对本学院各专业编写的培养方案初稿逐项进行形式、文字和内容初审,组织不同层面的专家进行论证,经各二级学院领导小组通过后才能报送教务处。
4.学校审核组负责审核各学院正式提交的全校所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统筹协调各学院交叉课程和相似课程的开设。将审核后的培养方案提交学校通过后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1. 7月3日前请各学院将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名单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编制小组名单报教务处。
2. 7月4日至7月15日,各学院在充分调研及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指导意见》组织修订、制定本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并将培养方案初稿上报教务处审核。
3. 7月16日至7月22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初稿审核。
4. 7月28日前,各学院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定稿,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信箱:xyxyjyk @163.com,同时上报一份纸质正式材料。
新的培养方案从2012级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附:新余学院关于修订、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2版)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