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3版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相关专家、教授、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审议和验收。指定每个专业培养方案的执笔人、审稿人(教研室主任、教学副院长)和责任人(二级学院院长)。具体名单(格式见附件)于6月26日前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xyxyjyk @163.com。
(二)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7月2日前上交纸质稿(一式三份)。
(三)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7月8日前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各二级学院。
(四)各二级学院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人才培养方案,7月20日前将人才培养方案修改稿(电子稿及纸质稿一份)提交教务处。
(五)教务处统稿编辑,提请学校批准后,交付印刷。(8月25日前)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开展调研工作,全面了解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状,总结以往工作经验与成绩,科学分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社会发展需求,认真查找现行培养方案与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矛盾和突出问题,结合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大胆改革创新。
(二)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沉下心来认真研究,根据下发的《新余学院关于修订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3版)》开展修订工作,确保修订质量。
(三)遵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各阶段的时间安排,确保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从2013级学生顺利实施。
(三)为便于及时沟通,请各方案执笔人、审核人加入“201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QQ群(260414354)。
(四) 所有附件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一、二级学院2013版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上报格式
二、新余学院关于修订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2013版)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