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近日,省教育厅下达《关于确定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专业的通知》(赣教高字[2015]21号,附件1),教育厅确定通信工程等7个专业为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专业,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结合省厅文件精神和学校转型发展需要,学校将适时对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进行校内综合评价,请各二级学院参照省厅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做好相关准备。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其与传统专业评估的区别和特点,按照《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附件2)要求,深入把握《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附件3)精髓,认真、如实填报并上传有关数据,切实保证评价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同时,要结合专业建设情况,认真开展评建工作,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1、关于确定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专业的通知
2、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3、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试行)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