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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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查分勘误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21

    各二级学院:

    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查分勘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分勘误范围

    凡属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考查科目的成绩均可以申请查分勘误,核查范围包括:卷面上漏改,统分、登分有误及客观题错判等情况。

    二、成绩查分勘误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应先填写《新余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复核申请表》)、《新余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核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复核汇总表》)。考虑疫情影响,为降低接触风险,学生仅需将电子版表格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科考务干事。学生在填写表格时,需仔细核对填写内容,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及准确,每门课程填写一张《复核申请表》。

    2.学生学院及教务处汇总:

    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学生提交的表格后,直接将专业课《复核申请表》送至本学院任课教师进行成绩查询与勘误,公共课《复核申请表》和《复核汇总表》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由教务处汇总全校公共课后转发至公共课开课学院,再由开课学院通知相关任课教师进行成绩查询与勘误。

    3.教师勘误及开课学院审核:

    查分勘误处理需经开课学院填报人(任课教师)、复核人(开课学院教学科科长)和审核人(开课学院教学院长)手写签字后,才能送至教务处签署意见并生效。

    4.勘误结果处理:

    成绩查分勘误将在开学后第一周进行。各开课学院在成绩勘误审核完成后将《复核申请表》和《复核汇总表》纸质稿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务处签署意见后留存,《复核申请表》的回执单将由开课学院统一带回由任课老师存档。

    三、成绩查分勘误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新余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

    附件2:新余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核汇总表.xls

    新余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流程

    复核成绩有变更,由开课学院考务干事将《复核申请表》和《复核汇总表》送交教务处(任课教师一定要签字确认并填好成绩)

    同意,按照流程往下执行

    成绩更正入库,《复核申请表》和《复核汇总表》留教务处存档,回执单由开课学院统一带回由任课老师存档。

    不同意,成绩复核终止

    审核通过

    成绩复核原则上只限于:每学期开学第1-2周对上一学期的课程考试成绩进行复核;或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2周内对刚公布的成绩进行复核。

    ※ 如经复核后成绩有变更,《复核申请表》不能由学生,必须由二级学院考务干事送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否则复核结果无效。

    ※ 填写项目说明:

    “课程名称”: 课程的准确名称,不能使用简称。“课程编码”:教务处系统中可查询。

    “学年学期”: 2008年秋冬与2009年春夏学期分别称为2008-2009学年第1、2学期。

    “考试类型”: 考试类型,在对应项下打“√”,可多选,比如:跟班重修因故缓考的,请在重修、缓考下同时标记“√”。

    “申请成绩复核的原因”: 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的必须说明有说服力的理由,如:正常参加考试,但没成绩;特招生未按比例加分等。

    学生在填写复核申请表时,只需填入课程考试成绩复核基本信息和申请复核的原因一栏

    ※ 成绩复核有误率不能超过1%,否则开课学院(成绩提供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进行情况说明。

    新余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板)

    学生所在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

    姓名

    XXX

    学号

    20064550199

    开课学院

    外国语学院

    课程名称

    大学英语1

    授课教师

    XXX

    课程编码

    教务处系统中可查询

    考试时间

    20XX年XX月( 20XX -20XX学年第X学期)

    考试类型

    □首考□补考□缓考□重修

    1.申请复核的原因:(点相应栏“R”处,打R)

    □ 成绩单上无该课程;

    □ 成绩单上有该课程,但成绩显示为空;

    □ 公布的成绩为 ,本人对此成绩有疑问。

    补充说明:可在此说明原因或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人(签字):XXX

    20XX年 XX月XX日

    2.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同意该生成绩复核申请。

    审核人: 教学院长(公章)

    20XX年 XX月XX日

    3.开课学院成绩复核结果意见:(点击相应栏“R”处,打R)

    □ 公布的成绩无误;

    □ 经复核,该学生该课程的成绩为:

    平时成绩 XX ,考核成绩 XX ,总评成绩 XX ,

    成绩变动情况说明(填报人必填):例如:漏报

    填报人:任课教师 复核人:教学科科长 审核人:教学院长 20XX年 XX月XX日

    教务处意见:

    同意成绩复核结果。

    审核人:教务成绩成绩审核责任人(公章)

    20XX年 XX月XX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一份,申请表留教务处存档,回执单交回开课学院存档。(红色字体仅做参考,不予保留)

    新余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回执)

    经学生申请和相关二级学院核查、教务处研究审核同意 老师给予 同学成绩勘误申请,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按更正后的成绩给予记录存档。详情如下:平时成绩 ,考核成绩 ,总评成绩 。

    新余学院教务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