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教师教研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试行)
(余学院发〔2015〕3号)
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与技能竞赛是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之一,其工作量是考核全校教职人员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以及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与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等教学活动的主要指标,对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推动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有重要意义。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对核算教师的教研工作量应该以新余学院作为成果单位;而对教师职称评定中的业绩考核,则不限新余学院作为成果单位。
第二条 教研工作量分为研究与建设工作量和竞赛与创新工作量。
1. 研究与建设工作量:指教师本人从事教学研究与建设产生的工作量,核定范围包括教学研究课题、教学成果奖、教学评比、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
2. 竞赛与创新工作量:指教师指导学生从事学科竞赛产生的工作量,核定范围包括学科与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等工作。
第三条 研究与建设工作量级别设置
研究与建设工作量分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参照《新余学院教研成果级别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 竞赛与创新工作量级别设置
将学科竞赛分为国际级 、国家级A、B类,省级A、B类,校级四大级别。
1.国际级: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2.国家级(A类)由国家部委及其所属司、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
国家级(B类)由国家部委及其所属司、局各指导委员会、行业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全国范围的竞赛。
3.省级(A类)由省级政府及其各厅、局、委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
省级(B类)由省级各厅、局、委指导委员会、行业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全省范围的竞赛。
4.校级由学校立项发文组织的各种学科技能竞赛。
将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分为三大级别。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
2.省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
3.校级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
第五条 教研工作量计算原则
1. 教研工作量以分为单位进行统计。
2. 教研分是教师完成教研工作量的指标依据,是衡量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应完成一定的教研工作量。
3. 同一内容的成果、项目或竞赛不重复核计教研工作量,依就高原则。
4. 按程序经学校主管部门审定并同意的各类教学活动和竞赛方能计算教研工作量。
5. 教研工作量计算公式
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为:A=ΣAi
其中:Ai—单项研究与建设工作量和竞赛与创新工作量的得分(i=1,2,3,…)
第六条 研究与建设工作量分配办法
1.所有项目获准立项的当年计总分值的30%作为立项分,其余70%作为结题分,记入完成项目的当年。
2.多人合作项目按表1系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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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学院教师教研工作量计算及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