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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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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6

​​​实践教学科(科长:廖忠明 科员:)

1.负责学校实践教学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负责教学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实践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6.负责师范专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含各类支教)。

7.协助做好实验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行政楼108

联系电话:0790-666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