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告

综合管理科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通告 -> 综合管理科 -> 正文

关于开展新余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6

各二级学院、现教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新余学院委员会  新余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若干文件意见》文件和新余学院第一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校“2012教学规范管理年”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各项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2年底开展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水平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各二级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因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没有学生,以及职业技术学院一些评估点观测没有内容,所以其参加评估,不参加排名。

二、评估期限

2011-2012年度(部分评估观测点延至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三、评估程序、任务及安排

1.二级学院自评(2012年11月)

二级学院根据评估指标自评,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请各二级学院、中心于12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一式三份)和材料目录(一式三份)交教学质量科。

2.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2012年12月下旬)

学校组建专家组到各二级学院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依据评估方案,在审核自评报告和教务处(或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材料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展座谈等形式,对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部分观测点由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作出评价),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并给出评估结论意见(含各二级学院排名情况)。

3.结论审议及发布(2013年1月)

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专家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学校发布评估结论,公布各二级学院排名情况。

4.结论使用

评估结论为“优秀”的二级学院,学校授予“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称号,进行授牌表彰;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二级学院,要求其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1年。

四、评估要求

教学管理的规范高效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认识到此次评估的重要意义,积极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迎评工作。评估专家及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遵守评估纪律,维护评估的规范性、公正性。

五、材料要求

1.此次评估材料按照附件《新余学院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要求进行准备,无特别注明均收集2011年-2012年的材料。

2.各二级学院需提交自评报告及评估材料目录,由教务处或其他部门评判的观测点可根据情况自行补充收集材料。

3.材料的真实性、充分性是专家组评判的主要依据,造假、充数或随意下载的材料一经发现该观测点不能评为A级。表格中提及的材料属基本材料,各二级学院应根据评估指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更充分地准备迎评材料。

附件:新余学院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