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教学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思政部、工训中心):
为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课堂教学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新余学院教学标兵评选办法(试行)》(余学院党发〔2015〕11号),经学校同意开展2014-2015学年教学标兵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办法
评选条件和办法采取“闯五关”的形式,具体按《新余学院教学标兵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进入第1关的名单和条件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1.符合第1、2关条件的参评教师如实填写“教学标兵评选推荐表”(附件3)及“2014-2015学年教研工作量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教学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于8月28日上午前交于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教务处于30日公布晋级到第4关教师名单,8月30日下午晋级教师将参赛课程的教学资料,包括教学进度表、教案、试卷及试卷分析(包括参赛课程AB卷、参考课程AB卷评分标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和学生试卷、上一学年课程AB卷)、学生作业交于教学质量科。8月31日进行教学资料评比,并公布晋级名单。
3.9月1日上午晋级第5关教师将5节课(每节课20分钟)教学设计方案纸质稿50份交于教学质量科,5节课的多媒体课件、教学设计方案电子稿及教学内容名称目录电子稿(见附件10)发至xyxyjxzlk@163.com邮箱。第5关评比包括两个内容,先进行课堂教学,结束后进行8分钟个人业绩述职环节,并回答评委组提问,预计在9月2日前完成。
4.9月3-7日教务处将参评教师第3、4、5关的相关参评材料进行公示。
5.9月8日上报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终教学标兵名单。
三、注意事项和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标兵的评选,认真做好教学标兵的宣传、推荐和审核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的评选、组织等各项工作。
2. 请各教学单位于8月31日前上报四名教师(副高或以上职称,不够的学院可从讲师中推荐)、六名学生代表信息(见附件11)报至教学质量科,作为课堂教学评比环节评委。所推荐教师和学生评委务必客观公正、认真负责。
3.人事处、教务处负责评选的解释工作,教务处负责评选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附件:
1. 新余学院2014-2015学年学生评教为优秀教师汇总
2. 新余学院教学标兵评选办法(试行)
3. 教学标兵评选推荐表
4. 2014-2015学年教研分统计表
5. 教学进度表评分表
6. 教师批改作业评分表
7. 教案评分表
8. 试卷(试卷分析)评分表
9. 课堂教学评分表
10.教学内容名称目录
11.各学院推荐评委教师、学生名单汇总
人事处 教务处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