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根据余学院发[2013] 9号《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附件3)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开始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以下称第二专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本科学生。
一、2014-2015学年拟开设专业
开办学院
| 第二专业
| 授予
学位
| 双学位人数
| 辅修专业人数
|
建筑与规划学院
| 土木工程
| 工学
| 20
| 20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30
| 30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30
| 30
|
机械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工学
| 30
| 30
|
机械工程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工学
| 30
| 30
|
机械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30
| 30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50
| 5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30
| 4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120
| 60
|
抱石美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 90
|
抱石美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艺术
|
| 6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50
| 50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40
| 40
|
二、修读条件和对象
(一)品行优良,身体健康;
(二)第一学期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首次考试没有不及格,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欠费情况;
(三)符合开办双学位、辅修专业的特定招生条件;
(四)申请修读双学位须跨学科大类,但普通类、美术类、音乐表演类专业不能相互之间跨招生大类修读。申请辅修专业可以不受学科大类限制。
(五)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修读一个双学位或辅修专业。
(六)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2013级学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2014年5月8日
2、报名地点: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
3、报名程序:
(1)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并向主修专业学院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
(2)主修专业学院初审申请表,并于5月20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2)交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初审名单。
(4)学校审定最终名单,并由教务处于6月底予以公布。
四、管理及收费
1、双学位学习时间一般为3年,辅修专业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
2、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辅修专业应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为30-32学分;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
3、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到财务处缴纳第二专业学费(缴费数额将严格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和教材费,再凭交款收据到开办学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双学位学生缴纳两学年学费。
五、其它说明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附件3)。
附件1新余学院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申请表
附件2 2014-2015学年申请双学位、辅修专业名单汇总
附件3新余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暂行规定
教务处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