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见习、美术写生、音乐采风、课程设计、项目课程、市场调查、音乐小课、播音小课等)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认真核对本学期实践教学项目,报送实践课授课安排表、实践耗材计划表和实践课程汇总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实践课授课安排表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将本学期实践课授课安排表(见附件1)(音乐小课、播音小课安排表见附件4)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类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美术写生、市场调查、音乐采风、音乐汇报演出、画展等还需要上报详细方案)。实践课程开课计划不得随意更改,确因需要更改的必须在实践课程安排前提前一周填写“实践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和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上报截止日期:2015年3月20日前)
2.实验耗材计划表
请各二级学院将在本学期开设的实践课程所需耗材计划(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所需耗材料必须报全,原则上不再追加,请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论证。(上报截止日期:2015年3月20日前)
3.实践课程汇总表
各二级学院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根据报送的具体实践项目授课安排表,形成实践课程汇总表(见附件5)(音乐小课、播音小课安排汇总表见附件6)
4.独立开课的实验课和音乐小课、播音小课要单独录入教务系统,同一门课程由2个以上老师担任,排课时必须在教务系统中体现,以便评教。
5.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加强我校实践专职人员队伍的建设,请各二级学院在安排实践指导老师时,尽量安排实践操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师承担实践教学。
6.由于教学需要,实践指导老师需借用教学仪器设备,必须履行书面借用手续,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和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在本学期结束前必须归还。
7.上报材料要求交电子稿和文字稿各一份,(电子稿邮箱:xyxysjk@163.com )。
附件: 1.新余学院实践课授课安排表
2.新余学院实验耗材计划表
3.新余学院实践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4.新余学院音乐小课、播音小课授课安排表
5.新余学院实践教学课程安排汇总表
6.新余学院音乐小课、播音小课教学安排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五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