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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指导书编写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6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我校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将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的编写作为资助项目,以项目申报、立项的形式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本次立项的重点是与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相对应、使用面较广的专业基础实验课和专业实验课指导书,优先支持理工科专业编写。

(二)根据各专业实验教学要求,无同类已出版的实验指导书,或有同类实验指导书但其内容及体系不符合我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确需我校教师自行编写,使其成为体现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的校本教材。

二、立项要求

(一)申报要求

教材的编写者应主要为对应课程的主讲教师,参编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编者应尊重他人的知识成果和著作权,凡发现抄袭和剽窃他人著作内容或知识成果的行为,取消其编写资格和立项资格,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编者本人负责。

(二)编写要求

1.编写体例以实验项目为单位,如“实验一 XXXXX、实验二XXXXX”。每一个实验项目有实验目的和实验要求、实验原理、实验环境(仪器、软件和材料)、实验内容、实验方法和操作步骤、数据处理和实验结果分析、实验注意事项、实验报告等;但针对不同的课程,编写体例不要求完全一致,可以根据其学科特点灵活应用。

2.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鼓励将科研成果项目转化为实验项目;必须按实验教学规律分配学时,并且要有多余的实验项目供学生开放实验室自主学习。

3.编写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编写出的指导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以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实验内容必须与我校在用的实验平台软件或硬件紧密结合,确保实验教学以学生操作为主,教师辅导为辅,少量时间教师讲解,大部分时间学生操作。

三、立项程序

(一)申请人(主编)应认真填写《新余学院实验指导书编写资助立项申请书》和拟定指导书编写大纲,经二级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7月5日前)。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后立项。

四、项目资助

经申报、评审立项的实验指导书,按期结项的,结项时一次性支付教材资助款项;不能按期结项的,将自动取消教材资助款项。使用数量达到出版要求的,由学校统一联系出版社进行出版,出版发行费用由学校承担。

 附件:新余学院实验指导书编写资助立项申请书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