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规范实践教学过程,加强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实践教学过程及场所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实践教学场所。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徐 云
副组长:熊小真、凌水明、曾小荣
成 员:徐顺建、廖忠明、党国庆、胡 浩、敖新夏、黄 平
三、检查时间及安排
检查时间
| 检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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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上午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兴通讯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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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下午
| 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工训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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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上午
| 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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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下午
| 体育学院、护理与康复学院、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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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内容:
1.近三年各实践场所实践教学过程材料。
2.年三年各实践场所教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3.各实践场所场内布局情况(如仪器设备的摆放等)。
4.各实践场所仪器设备管理(台帐的建立、固定资产标签的张贴等)。
5.各实践场所低值耐用品和耗材的管理。
6.各实践场所安全消防管理(如危险品、化学药品的管理、防盗、消防等)
教务处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
保卫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