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6
各二级学院:
为端正学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杜绝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抄袭行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特在我校开通“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具体检测办法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6年4月16日
上一条:关于统计上报校外实习基地及学生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