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告

实践教学科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通告 -> 实践教学科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6

各二级学院、教辅单位:

为规范实践教学工作,迎接本科评估,确保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和实验教学的有关要求,认真核对本学期实践教学项目,报送实践课授课安排表、实践课程汇总表和实践耗材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实践课授课安排表、实践课程汇总表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践课授课安排表(见附件1),音乐小课、播音小课安排表(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类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美术写生、市场调查、音乐采风、音乐汇报演出、画展等还需要上报详细方案)。实践课程开课计划不得随意更改,确因需要更改的必须在实践课程安排前提前一周填写“实践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和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根据报送的具体实践项目授课安排表,形成实践课程汇总表(见附件4),音乐小课、播音小课安排汇总表(见附件5)

2.实验耗材计划表

请各二级学院将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实践课程所需耗材计划(见附件4)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所需耗材必须报全,原则上不再追加,请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论证。

 

3.独立开课的实验课和音乐小课、播音小课要单独录入教务系统,同一门课程由2个以上老师担任,排课时必须在教务系统中体现,以便评教。

4.由于教学需要,实践指导老师需借用教学仪器设备,必须履行书面借用手续,经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和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在本学期结束前必须归还。

报表经教学科长签字,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6年1月13日前,将纸质稿报送实践科,电子稿同时发至xyxysjk@163.com 邮箱。

附件: 1.新余学院实践课授课安排表

2.新余学院音乐小课、播音小课授课安排表

3.新余学院实践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4.新余学院实践教学课程安排汇总表

5.新余学院音乐小课、播音小课教学安排汇总表

6.新余学院实验耗材计划表

 

教务处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