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06
余学院教字〔2019〕80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西省高校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53号)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实际情况和省教育厅关于音体美专业支教实习的需要,现将我校音乐学和体育教育两个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调整,两个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第六、七学期所有课程进行互换,将两个专业的原第七学期的教育实习提前至第六学期执行,请各相关教学单位严格执行。
教务处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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