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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开设双语课程的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6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更好地规范双语教学管理,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开设双语课程的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拟开设的双语课程应为列入学校教学计划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开设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

2.开设双语课程的教师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能胜任承担课程的教学工作;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准确流畅地运用外语进行授课、交流。

二、申报程序

1.所有拟开设双语课程的教师须填写《开设双语课程申请表》,报二级学院(中心)初审;

2.所在二级学院(中心)组织同行专家(3-5人)听课认定,由二级学院认定其开课资格;

3.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请各二级学院(中心)通知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拟开设双语课程的教师填写《新余学院开设双语课程申请表》、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经二级学院(中心)初审、组织同行专家听课,认定其开课资格;并于12月21日(周五)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其中《新余学院开设双语课程申请表》在教务处资源下载栏目下载)交至教务处审批、备案。谢谢配合。

附件:新余学院开设双语课程申请表

                教务处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