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之,女,学号:2110211020考生号:21620102135184 2021年以专业240分、文化345分考入我校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该生因身体原因提出转学申请,拟转入兰州文理学院音乐表演专业。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新余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该学生的转学申请,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若对转学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90-6666035
教务处
2023年11月7日